迷思 |
事實 |
1. 受虐婦女不是自己犯錯在先就是有被虐待狂,而且教育程度必然很低。 |
許多受虐婦女長期扮演著委屈求全的好妻子、好母親的角色,而施虐者仍然我行我素。即使受虐者繼續留在婚姻中,也往往是為了孩子、經濟因素 或背負了傳統要求〞好女人〞必須維繫整個家庭的責任等等原因,而不得已繼續留在暴力關係中,絕對不是有被虐待狂。另外,受虐婦女的教育程度從小學到博士都有。 |
2. 受虐婦女似乎很神經質,要不就是精神失常。 |
由於遭受暴力的長期壓迫,使得受虐婦女不得不採取一些看似不太尋常的 生存方式,究其原因其實是長期的焦慮、恐懼、緊張造成極度的無助、敏感、依賴等心理症狀,進而產生社會適應不良的行為反應。適當的心理輔 導可幫助受虐者重建愉快自主的生活。 |
3. 受虐婦女往往會再選同樣暴力的人作為配偶。 |
只要受虐婦女成功的走出家庭暴力,他們通常會更審慎地選擇下一個伴侶。 |
4. 受虐婦女大可以一走了之,應該不是什麼難事。 |
由於許多受虐婦女抱持著相保守的家庭觀,常一味地認為自己必須為整個 家庭健全負完全的責任,再加上缺乏獨立自主的能力,或想要離開但施虐者卻揚言對其不利,因此,受虐婦女常常在真正離家前有許多的掙扎。 |
5.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,即使不堪虐待,也要繼續忍不去。 |
光是目睹暴力,就足以對孩子造成巨創,絕非受益。一個完整而不健全的家,孩子通常只是另一個受害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