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不讓施暴者靠近

 

解決方法:

如果想要不讓施暴者靠近,所依據的就是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裡所列的保護令,民事保護令的內容共有十二款,有禁止騷擾、禁止施暴、遷出、遠離等。其中「遠離令」是規定施暴者必須遠離受暴婦女住所、學校、辦公室及常出入的場所一定的距離,違反該保護令即構成違反保護令罪之現行犯,警察必須予以逮捕,若經提起公訴,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秋香被打後,應儘速至醫院驗傷,並向警局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報案,並聲請保護令,讓王剛無法接近她,以保障自身的安全。但是秋香因為很怕她先生對她施暴,就跑離家、躲到娘家去,保護令也可以禁止她先生到她娘家,在特定距離內都不得靠近;所以,事實上她可以自己下決定,要理直氣壯搬回去,或是住在娘家。保護令甚至可以禁止施暴者靠近被害者住的醫院。
原先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的保護範圍是很廣的,包括住家、上班地點、學校、常出入的地點,例如常去的教堂、菜市場等等,都在保護的範圍之內。但目前在實務上,核發保護令的時候範圍較窄,保護令以家庭、住處等停留時間較長的地點為主要保護範圍。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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