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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墮胎 |
解決方法:
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二項,未成年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,才能施行人工流產。因此,若晴晴未滿二十歲則必須事先徵求過爸媽的同意,才能墮胎。而且,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墮胎,便不符合優生保健法的人工流產要件,必須回到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至第二百九十二條對墮胎罪的規定。因此,晴晴若真瞞著爸媽而找密醫將小孩拿掉,就構成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的刑事犯罪,將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;而維妮站在好友的立場,幫助晴晴尋求墮胎的管道,則可能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的加工墮胎罪,她可能所受的刑罰比晴晴還重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像晴晴這樣的的故事,正是許多意外懷孕的未成年少女的寫照。女孩們在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後,往往因為怕捱罵而瞞著父母,私下向周遭朋友求救,然後找密醫墮胎。這樣的情形對意外懷孕未成年少女的生命與健康造成相當大的威脅,實在值得社會關心和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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