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離婚,子女如何投保

 

解決方法:

子女與父母的血緣關係,不因父母離婚而中斷。因此,如果子女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,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,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規定,可依附父或母之任何一方投保。建議外婆可與安琪的父母協調,讓安琪以爸爸或者媽媽的眷屬身分加入全民健保。但若外婆連絡不到安琪的爸爸或媽媽,外婆也可將安琪依附於自己的投保單位,以眷屬身分加保。

 

 

  113保護專線:113

  男性關懷專線:0800-013-999

  福利關懷專線:1957

  外籍配偶諮詢專線:0800-314-888

  家防會申訴專線:02-89127378

  兩性平權申訴專線 0800-0343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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